湖北省首期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现场采样工作培训班在武汉开班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环保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现场采样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提高公安环保民警现场采样技术水平,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省公安厅联合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省200名环保民警进行技术培训。

  首期培训班于8月7日上午在武汉光谷金盾大酒店举行开班仪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黄志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副处长张晋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施敏芳等领导,以及来自全省各市、州、林区公安局和专业公安机关的100名环保民警出席了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班获得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派出在全国、全省环境监测领域的顶尖技术专家前来授课,系统讲授废水、废气、土壤及固废采样技术理论,并联系武汉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开展实践操作教学。授课结束后,培训班将对参训民警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现场采样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环保民警持证按程序采集的环境污染现场样本可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使用。

  第二期培训班将于8月14日开班。